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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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二级学院: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2023年继续实施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巩固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立项范围

(一)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和项目负责人。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四)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办法

我校限报3项选题指南详见申报工作安排(附件3鼓励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

)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四、立项管理

(一)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按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

二)在立项项目中,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其他课题按照统一标准管理。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占用学校申报限额,我校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

(三)立项课题资助标准:重中之重课题6万/项、重点课题2.5万/项、一般课题1万/项。其中: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资助,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出版社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五)省教改课题将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省高等教育学会管理,一般课题由学校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组织遴选,公示后向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二)推荐申报课题由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六、时间安排

(一)8月25日前申报人将《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二)9月5日前科技处完成初审;

(三)9月8日申报人完成申报表定稿;

(四)9月15日前科技处完成推荐项目公示;

(五)9月16日申报人按要求递交定稿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材料明细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电子档加纸质档一式6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2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三)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8月中下旬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8205244794,电子邮件:957799075@qq.com。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

      3.2023年高职院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

      4.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

      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6.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7月5日